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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警摔婴案警方曾讨论决定将案情按下
临沂网 2013年08月22日08:48 1340次

  “林州民警摔婴”事件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虽然涉案民警郭增喜已被刑事拘留,但距离事发已长达一个月。案发之后是否存在瞒报?如此恶劣的事件为何久拖一月之后才有进展?

 

  涉警违纪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安局讨论后决定“按下”

 

  河南省安阳市纪委副书记高景秀代表安阳市调查组接受了采访。他说,目前事发当时的基本情况比较清楚,但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中的责任认定还在进行。涉案民警郭增喜摔婴原因是酒后发狂,丧失人性,除此之外很难有更合理的解释。关于酒精对郭增喜的影响,正在找权威机构认定。

 

  7月18日早晨,如今已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局长魏书平第一次听到了关于此事的汇报。按照规定,涉警违纪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报还是不报?魏书平坦承,公安局讨论结果还是“按下”了,当时考虑的是林州公安的形象,“但不上报不等于不处理”。

 

  一同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杨承栋说:“因为这件事,全市干警一年努力全落空了,什么评先创优都不可能了。”

 

  高景秀介绍,瞒报可能出于集体利益的考虑。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公安局在为郭增喜个人“捂盖子”,更多是想把恶劣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法医鉴定、案件定性遇到障碍,拖慢办案节奏

 

  魏书平介绍,案发次日,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会明确了3条意见:一是由公安局政委带2万元慰问金探望,协助救治;二是控制涉案民警,防止其负罪脱逃,等其伤好关禁闭。同时进行女婴伤情司法鉴定,为下一步追究民警刑事责任做准备;三是立案的派出所做好调查取证。

 

  随后进行的法医鉴定遇到了障碍。主治医师不建议7个月的婴儿短时间内进行X光照射。家长也不愿意冒险,害怕对孩子脑部形成二次伤害。受害者家长李青峰告诉记者,他咨询了懂法律的朋友,认为脑部的伤害不是短时间内可以下结论的。司法鉴定是判决最基本的依据,如果孩子复原了鉴定为轻伤,以后万一出现后遗症怎么办?

 

  案件定性也影响着办案进展。对郭增喜摔婴,公安局倾向于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故意伤害罪,必须有鉴定结论才能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魏书平解释,如果有鉴定结论,警方就可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但这段时间却一直拿不到鉴定结论。

 

  林州市公安局认为,郭增喜不可能逃跑,因为孩子恢复得不错,双方沟通尚可,刑事之外有望民事和解。因此,对郭增喜并没有羁押,也没有监视居住。

 

  对于“是否感受到对方有势力,施加了压力?”的问题,李青峰明确回应说,“没有,完全不存在”。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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