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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必须按热计量收费
临沂网 2012年10月23日10:36 770次

  临沂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已经列入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要按照省、市的要求,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作为供热计量收费的实施主体,供热企业要在确保正常平稳供热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搞好供热计量工作。


  各供热企业要抓紧做好供热计量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要对已安装的计量产品逐区、逐楼、逐户检查,发现损害、遗失的抓紧更换,确保完好无损,正常运转使用,为计量收费提供可靠依据。


  各供热企业要严格执行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条件。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施工许可、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供热。 


  各供热企业要全面推行新建建筑供热计量专项资金制度。尚未建立的县区要按照计量温控一体化要求,尽快核算出资标准,建立筹资机制,确保热计量系统建设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大计量收费落实制度,未出台热计量收费政策的县,要抓紧制定出台,尽快付诸实施。已经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全部按热计量收费。


  本报记者 范磊贤 通讯员 乔淑琴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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