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表弟追求同一个女孩。但是,当女孩拒绝了他的追求,选择和他表弟相恋时,他选择了强奸。
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强奸表弟女友的“禽兽表哥”胡某近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据受害女子程小姐说,去年6月初,她先认识表哥胡某,随后认识了表弟小袁。6月25日,程小姐与表弟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此前,胡某也一直追求程小姐,但程小姐说,她早已经明确表示不喜欢胡某。
去年6月29日,胡某打电话给程小姐,约她第二天见面,说要谈谈表弟小袁的事,程小姐同意了。6月30日22时许,胡某骑着一辆黑色无牌摩托车,到程小姐暂住处楼下接她。
程小姐上车后,胡某就将她载至成功大道浦南段的一条在建分支隧道内,并关掉大灯。“我当时觉得不对劲,就下车想往隧道外走,但胡某用手抱住我,不让我走。”程小姐回忆说,当时,胡某腾出一只手,将她裤子上的皮带解开,随后,将她推倒在地板上,用身体压住她。虽然程小姐用双手推,但力气没有胡某大,推不动。于是,她就咬了胡某肩膀两口,胡某还是不罢手。
其间,程小姐在推胡某的过程中,还用指甲划伤了胡某的脸。于是,胡某用双手掐住程小姐脖子,并威胁说,再反抗就掐死她。面对威胁,程小姐就没再反抗。接着,胡某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程小姐说,在此期间,她曾拿起手机拨打110报警,但因隧道内没有信号,无法接通。
次日凌晨,程小姐离开现场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当日6时许,胡某在会展中心附近被抓获。
然而,胡某的说法却和程小姐不一样。他否认自己强奸,说当天是程小姐主动约他的。而且,在隧道里程小姐还开口向他借5000元。
法官认为,程小姐在现场进行了反抗,且第一时间报警,相关证据证实她是被强迫的。而胡某关于被害人 “为了借钱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说法,缺乏证据。所以,判定胡某行为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