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农合报销诊疗项目和报销药物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医疗服务项目、基本药物目录和一般诊疗费等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在报销药物目录方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和省增补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各级新农合报销药物范围。其中,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在相应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
记者朱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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