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容易产生浓烟,破坏大气环境,近日,临沂北城新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及时制止一起放火行为,而当事人放火的理由竟是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这个解释让执法人员苦笑不得。
21日上午,市城管局北城新区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黄白河路与成都路交会附近有人在河道边放火,附近浓烟滚滚,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进行查处,随后城管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赶到现场后,我们发现附近一人工河道内的枯枝杂草烧得正旺,并不时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有的地方火势已烧到河道岸边,危及附近的绿化草木。而在河道内有几个人手持工具,他们站在一边不慌不忙,不但没有灭火的意思,还不时往火中丢弃杂草。”执法人员介绍现场情况。
为防止火势失去控制,执法人员立即叫停了几个当事人“添柴加火”的行为,并与当事人一起将火扑灭,并用土盖住防止冒烟。
他们为何在此放火呢?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他们了解,放火的是附近一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前些天河道内发生过一次火灾,为了防止火灾再次发生,他们便组织物业人员携带灭火器引燃河道内杂草,以绝后患。
执法人员当即对物业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这种纵火行为不但产生大量有害烟尘,影响空气质量,而且会危及公共安全。”执法人员随后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36条有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做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