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流动人口符合当地政策可申请常住户口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日专电(记者席敏)记者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山东省规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遵循公平对待、便捷服务、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健全覆盖流动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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