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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5·01”放火案三名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临沂网 2011-11-13 新华网 点击量:579次
  新华网长春11月12日电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依法公开审理了“5·01”如家快捷酒店放火案。被告人王健松、曲龙、王禄犯放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被告人王健松因与通化市COCO酒吧经理邱某商谈酒吧承兑一事未成,而怀恨在心,寻机报复。王健松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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