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政府进一步规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近日,临沂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监察局四部门《关于临沂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进行了规范。
《意见》明确,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市政府委托市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组织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委会确定,一般由市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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