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消费者入住酒店两天 退房时却被收三天房费
在酒店住了两晚,退房时却被要求交纳三天的房费,近日临沂莒南县一消费者在酒店入住时遭遇“奇葩”收费标准。
该消费者于5月4日5点56分在莒南县一家宾馆开了房间,住了两晚,在5月6日13点办理退房,房间价格为一天110元。本以为只需缴纳220元房费,然而消费者在付款时却被收了三天的房款330元。经讯问后商家告知第一天的5点56分至6点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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