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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14日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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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中奖“再来一瓶”,活动过期不予兑奖
日前,苍山县工商局接到李先生申诉,反映其在三合乡宝庆超市购买的和其正凉茶上写着“再来一瓶”,但经销商不给兑奖。
经过三合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和其正凉茶活动日期从3月15日到9月30日,消费者购买的和其正凉茶已过活动期,因此经营者不为其兑奖。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看清商品上标注的各类信息,对于促销活动要看明白是否有时间、数量及资格等各种限制,提防无意中落入促销的“温柔陷阱”。
案例4:购物获赠豆浆机,谁料却没法用
日前,平邑县铜石镇的王先生在一家商场购买家电时,获赠了一台豆浆机。谁料当他使用时却发现豆浆机根本就开不了机。当消费者找到商场时,对方却说豆浆机本身就是赠品,不在三包期内,不给退货和换货。
平邑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确认情况属实后,便和消费者找到商场负责人,向他们讲解《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奖品、赠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重做、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责任。”
最终,在没有现货的情况下,商场以豆浆机的同等价格退还了消费者299元钱。
案例5:拍婚纱照返现金,商家半路跑了
近日,苍山县工商局接连受理两起拍摄婚纱照不履行承诺返还现金引起的纠纷,需要引起消费者的警惕。
两位消费者都是与同一家婚纱摄影店签订的拍摄合同。其中一位于2012年8月份与经营者达成协议,交纳4999元拍摄婚纱照,然后经营者分6个月返现,每个月返还800元。但商家2012年9月和10月份如约返现后,就没再返还。另一位消费者于2012年10月与同一经营者达成协议,交3980元拍摄婚纱照,商家承诺分6次返还,每次返还663.3元。同样,在返还第三次后商家就不再返还了。
工商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发现经营者已关门停业,工商人员正在与该经营者进行联系,目前无法进行正常调解。工商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经营者组织的返现促销活动,对两位消费者承诺的返现比例分别达到96%和100%,他们实际得到的返利只有32%和50%,经营者明显为消费者设置了一个陷阱。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要理性分析,增强反欺诈能力,不要轻信天上掉下的馅饼。
记者 刘青 通讯员 李邦国 卢霞 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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