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每人每月600元
- 临沂网
- 2011年10月28日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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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兰山区民政局提请财政部门落实了首批孤儿基本生活费,49名孤儿共领取生活费352800元。
自2011年开展孤儿认定工作以来,兰山区民政局按照“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年龄18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就读中学的,等同)”的认定条件和孤儿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公示的审批程序,初步认定全区共有孤儿49人。
兰山区民政局核实孤儿身份后,利用孤儿或其监护人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账户通过银行直接拨付。目前,区民政局已将基本生活费共计352800元打卡发放到全区49名孤儿手中,为孤儿的生活、学习提供了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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