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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政策落地 临沂5.1万个家庭符合条件

►“单独两孩”政策相关解释

 

政策适用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夫妻,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独生子女界定

 

  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的独生子女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

 

  2、无子女的夫妻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

 

  3、夫妻生育子女中唯一存活的,且已死亡的其他子女均未曾生育;

 

  4、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查找不到兄弟姐妹的;

 

  5、夫妻唯一子女,夫妻离婚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

 

  6、夫妻唯一子女,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

 

  7、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又合法收养残疾儿童的原子女。

 

  单独夫妇办二孩《生育证》需提交的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2)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单独夫妇提前怀孕、生育的

 

  以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时间为节点。2013年11月12日至《修改决定》正式生效之间,单独夫妇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

 

  申请人独生子女界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生头胎不用再办准生证

 

  取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制度,即生头胎不用再办准生证。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生育后三个月内应持《出生医学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生育登记实行首接负责制。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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