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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正式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我市电动汽车推广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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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汽车中央补贴标准


    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要求,2013-2015年期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


    推广城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推广应用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二是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三是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购置、公交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


    中央财政针对乘用车、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和燃料电池车分别设置了补贴标准,并规定了享受补贴的车型目录。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公里且小于150公里的每辆补贴3.5万元,大于等于150公里且小于250公里的每辆补贴5万元,大于等于250公里的每辆补贴6万元;纯电动客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且小于8米的每辆补贴30万元,大于等于8米且小于10米的每辆补贴40万元,大于等于10米的每辆补贴50万元,而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包括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贴20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补贴50万元。


    记者杨帆 衣方杰 整理

(责任编辑: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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