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3年09月04日10:43
- 鲁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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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有三方面内容最受行业关注:要求家居卖场先行赔付;装修加价超过合同价8%以上部分,由施工方承担;保修2-5年。
近日,记者走访了临沂家居装修市场发现,目前各大建材卖场基本实现先行赔付,但装修增加项目加价现象比较普遍,且加价幅度达20%-30%。另外保修期大多只有1年,远远达不到《规范》的要求。
市民在家居商场购买地板砖。
加价超过8%,施工方自己埋单
买了一套新房子,装修是令房主头疼的一件事。“今年4月份,我在河东买了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交房后,我就打算找装修公司给装修,可是找了三四家装修公司,报价都很高,到现在也没定下来。”市民王女士说。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装修前期,到沂蒙路上找了几家装修公司做预算,有的报价5万多元,也有的报价8万多元。“我找的这几家装修公司算是市区比较有名的,光是基础装修,价格相差就这么多,我这心里也没有底啊。”
“装修是个无底洞,加价很普遍的。”涉足装修行业10多年的刘先生说。全国的装修公司都一个样,临沂这种情况也很普遍。这些装修企业普遍会在合同外增加项目,提高价格。“做预算和签合同的时候,他们会故意漏报几个必做项目,这样价格低,先吸引你把合同签了。”
在接下来的施工过程中,遇到这些必做的项目时,根本绕不过去,只能增加项目,消费者也没法拒绝,而这些增加的项目一般“报价虚高”,造成工程总价超过合同价。“超出总价的20%-30%很正常。”刘先生说。
付女士2010年在解放路与沂州路交会处东购买一套房子,经过反复比较找到了一家自己认为还可以的装修公司。“160多平米的房子5万来块钱,我觉得价格可以接受,就签了合同。”付女士说。
令付女士没想到的是,在装修过程中,工作人员会不时告诉她缺这少那,让她购买或者代为购买。“合同里的木板数量严重不足,我又买了3000多元的木板。还买过乳胶漆、地板砖等很多材料,整个装修期间,我多花了近2万元。”付女士生气地说。
针对这一乱象,本月实施的《规范》要求,组织出具工程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工程项目漏报情况,由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组织承担(顾客主动增加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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