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定额付费 负担再减
5月3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6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完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其中,生育职工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输卵管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付费。
市社保处生育保险科王科长介绍,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调整完善后,最大的变化是参保生育职工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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