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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临沂网 2012-08-31 新华网 点击量:695次
  资料图片: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民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在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款项(2012年2月27日摄)。 新华社发(张春雷 摄)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个人不额外缴费;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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