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要求4月起开始整顿平光“美瞳”市场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针对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发布正式通知。通知要求,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而且“自2012年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
据了解,“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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