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南临沭等7县区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2011年第75号公告,授予北京市顺义区等138个地区及山东新汶矿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我市7个县区占有一席之位。
今年8月,我市沂南县等7个县区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市环保局并对拟命名县、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公示。经过近3个月的审查、公示,我市的沂南县、临沭县、河东区、兰山区、蒙阴县、郯城县、沂水县拟命名成功,被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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