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司机受乘车人唆使一同轮奸女乘客 以此充抵车费
临沂网 2011-10-07 福州晚报 点击量:592次
  司机在客人唆使下,一起轮奸一名女乘客,以此充抵车费。闽侯县法院经审理,判处该司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2006年5月28日,郑某武骑着载客的三轮摩托车在青口镇宏四村拉客人。同村的吴某、吴某平、郑某宝(均已判决)、王某(另案处理)等4人乘坐其三轮摩托到镜上村。王某到镜上村一家美容店叫了一名卖淫女林某,吴某要求郑某武将其5人载到闽侯县青口镇千家山公园。到达后,郑某武向吴某索要...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加)
登录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 热门评论
  • 最新评论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临沂网首页  |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11 临沂市拓普网络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2-20041049号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