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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司机当场喝酒达到醉酒标准也应立案
临沂网 2011-09-15 京华时报 点击量:457次
  本报讯(记者 钱卫华)近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此外,还首次针对有些司机试图通过当场喝酒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明确规定只要其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应当立案侦查。     立案标准从严     此前媒体报道,有涉嫌醉酒的司机买来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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