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红会女出纳挪用爱心款126万获刑6年半
温州市红十字会一名女出纳在5年时间里挪用公款126万多元,用于店面还贷和家庭开支。东窗事发后,舆论一片哗然,温州鹿城法院日前审结此案,陈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2005年,28岁的陈某作为计划内临时工,进入温州市红十字会担任出纳职务。2005年12月,陈某收到一笔8000元的社会捐款后,起了私心,她没有按规定上缴,而是揣入了自己的口袋,从此她便一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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