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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诊疗费不得超过10元/人次
临沂网 2011-07-21 点击量:310次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指导意见出台,其中规定各市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0元/人次。     据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根据患者就诊项目不同,将一般诊疗费区分为中医与西医、注射型与非注射型核定。其中,各市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0元/人次,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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