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一官员贪贿38万 一审判决获刑14年
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忠余在职期间贪污受贿达38万余元。近日,莒南县人民法院对李忠余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因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因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被告人李忠余,男,52岁,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捕前系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副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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