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网信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微信公众账号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微信公众账号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掌握我市微信公众号总体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各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以及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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