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 临沂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3万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环保道路上,每个人都应以主人翁姿态自我约束、相互监督。今年5月1日起,临沂市将实施《临沂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凡是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经查实,将根据举报内容中环境违法情节轻重,对举报人奖励,最高奖励为3万元。
据介绍,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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