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临沂社会抚养费征收将有新标准
临沂网 2015-03-25 琅琊新闻网 点击量:2086次
  24日,记者从山东省卫计委网站了解到,山东省卫计委公布了《关于计划生育依法收费、罚款、行政征收项目标准的通告》,对计划生育服务收费、罚款、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作出规定。其中,如果不符合再生育规定而生育二胎的,按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为杜绝计生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现象,23日,山东省卫计委将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加)
登录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 热门评论
  • 最新评论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临沂网首页  |  返回顶部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11 临沂市拓普网络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2-20041049号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