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要为“食品召回时代”做准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就《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意见稿规定,食品召回分为紧急召回和一般召回。其中,食用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予以紧急召回。(新华网8月6日)
我国食品召回机制的完善是一个渐进过程。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就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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