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开出破坏排水设施首张罚单50万
13日,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针对桃园路与涑河北街交会处一处工地,因未经许可排放污水、擅自破坏排水方涵违规行为,开具50万元的罚单,并责令其整改。据了解,这是自2014年1月1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第一张针对破坏城市排水设施的罚单。
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违反有关规定处以罚款5000元至2万元,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提高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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