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起小区公摊电费降三成 年可为居民减负1.5亿
日前,市物价局以临价格发[2014]13号文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等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降为每度0.555元,降幅接近了35%,据此测算年可为我市居民减负1.5亿元。
根据《通知》规定,我省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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