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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20261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布
临沂网 2014-01-17 点击量:2396次
      以前,对于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行为,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而现在,根据市政府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类违法行为将视具体违法情形,被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五档次,相应的处罚裁量标准也进行细化:处1000元罚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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