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临沂规范城区养犬 不得干扰他人出门需挂免疫牌

    8月12日,临沂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城区养犬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城区养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市民携犬出户应为犬佩戴《免疫牌》。临沂市民养犬行为可望进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近年来,临沂市犬只数量不断增多。由于部分市民规范管理犬只意识淡薄,对犬只疏于管理,犬只扰乱公共秩序、干扰市民正常生活、污染环境卫生和伤人等现象时有发生,一直为广大市民所诟病,为此公安部门发布相关养犬通告,这也将很好的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记者了解到,对于居民豢养的犬只,公安机关要求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所养犬只应当及时到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免疫注射,领取《犬类狂犬病免疫证》和《免疫牌》。

 

    养犬人携犬出户的,应当为犬佩戴《免疫牌》,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绳)牵领,并及时清除犬粪,不得污染公共环境卫生。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广场、公园、景区、社区公共健身、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养犬人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按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凡未挂《免疫牌》、未实行拴养圈养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由公安机关收留管理。公民发现狂犬,应当及时报告,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责任编辑:木木)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