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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城区内车窗抛物将罚款50元 市民举报有奖
  • 临沂网
  • 2013年04月19日09:35
  • 沂蒙晚报
  • 895次

  你开车或乘车时会随意向车外吐痰吗?会乱丢果皮、烟蒂、纸巾等垃圾吗?小心啦,如果你被拍到,可能要被罚钱啦。18日,记者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将开展常态化的治理机动车乱丢、乱吐、乱抛撒等不文明行为的整治行动,违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和曝光,公务人员违反规定,将被责令离岗学习。

 

  据城管部门介绍,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及车辆停放过程中,司乘人员向车窗外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塑料袋、饮料瓶(盒)等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机动车驾驶员有责任和义务向乘车人员宣传和制止此类不文明行为。公交公司、出租汽车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车辆应在车内制作醒目宣传标语或电子语音提示进行宣传,并配备相应的垃圾容器。

 

  凡违反者,城管部门将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同时,在新闻媒体和城区路口电子显示屏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城管部门除将派出执法人员走上街头现场执法外,还将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公安交警视频监控系统抓拍和市民举报、现场执法等取证方式,加强管控。凡经视频监控系统抓拍、取证等方式确认违法行为的,城市管理部门将通过查询车辆登记信息,通知车主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罚。

 

  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出现向车窗外乱扔、乱丢、乱吐、乱抛洒行为的,城市管理部门将对该车辆驾驶员实施处罚。违法车辆属各级公务用车的,除接受城管部门处罚外,车辆所属单位要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责成驾驶员离岗学习。

 

  鼓励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向城管部门举报机动车乱扔废弃物行为。在提供相应证据,并确认违法事实后,城管部门将给予举报人50元至100元奖励。投诉举报电话:8156110。

 

  记者衣方杰 通讯员李甲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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