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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三河口隧道通行注意事项
  • 临沂网
  • 2013年01月05日15:58
  • 鲁南商报
  • 924次

  一、隧道内禁止运载危险品(含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等)以及不可解体的超长、超高、超宽物品的机动车辆通行。

 

  二、隧道内禁止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通行。

 

  三、隧道内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四、隧道内机动车辆行驶速度规定:匝道限速30公里/小时,主线60公里/小时。

 

  五、隧道内禁止鸣笛。

 

  六、隧道内禁止停车。

 

  七、车辆在隧道内行驶时应当提前选择行车路线;禁止车辆在隧道内突然变更车道,或连续变换两条以上车道。

 

  八、隧道内设有车道信号灯,驾驶人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九、在隧道内车辆因遇故障或意外紧急停车的,应当停靠在最右侧行车道边缘,车辆驾驶人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上游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并立即报警。车内人员要立即下车,向下游方向迅速撤离,防止发生次生伤害事故。

 

  十、每日定时封闭隧道,进行检修保养,禁止车辆通行。

 

  十一、车辆驶入隧道后应立即打开前照(近光)灯,驶出隧道后要检查灯光状态,白天要及时关闭前照灯。

 

  十二、隧道南端主出口尚未开通,驾驶人要注意标志标识,不要误闯误入。

 

  记者 胡跃东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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