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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四招"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临沂网讯 (通讯员 肖永政) 沂南县住建局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大幅提高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2年该县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9个,县级文明工地24个。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95%,建设工程安全达标率90%,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一是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监督制度。申报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的建筑工程项目,在监督前必须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经审查符合要求。

 

  二是建立安全档案报送制度。在工程地槽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向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重大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配电箱、开关箱及电缆的"五证一票"。脚手架搭设前,报送防护网的"五证一票",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四方验收记录等。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在地槽验收前,必须完成临时设施搭设,且办公场所不得少于4间,县级文明工地不少于5间、市级文明工地不少于8间,每间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首个现浇面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完成施工现场主道路、脚手架基础、料场的硬化和施工作业区的安全防护,所有的安全防护必须采用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棚(栏)进行防护。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资料管理。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资料,必须有专职安全资料员整理归档,不得有质量资料员代理,必须与建筑施工进度同步,相应签字盖章真实规范,必须存放于施工现场随时备查。

 

  由于措施针对性强,落实有力,该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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