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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交警部门依法开展吸毒人员驾驶证注销业务

  

  临沂网讯(通讯员 孙澎 韩玉杰)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临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吸毒成瘾未戒除的驾驶人集中办理驾驶证注销业务。据悉,临沂交警部门目前需依法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有576人,其中需终止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吸毒人员名单63人。

 

  据交警部门介绍,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包括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接到省总队驾驶证清理工作的通知后,临沂公安交警立即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三十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对未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办理注销业务以及驾驶人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按规定注销其驾驶证,向社会公告作废,并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驾驶人或其代理人。属于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的,将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取消其营运资格。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对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进行逐一核查清理,对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不予受理申请;已经受理申请的,立即中止业务,不予准许;对已准许的,立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对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吸毒人员交警部门也将进行驾驶证申领核查,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将立即终止业务,不予核发驾驶证。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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