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警方又拘留1名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人
- 临沂网
- 2012年09月24日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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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临沂警市公安机关对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人姜某依法拘留。
9月19日、21日,兰山区姜某(男,18岁)在互联网多次发布信息,煽动实施打、砸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危害社会和谐稳定。9月22日,姜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依法拘留。
相关链接:临沂公安机关依法拘留6名18日打砸车辆人员
9月19日,临沂市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9月18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用矿泉水瓶等物品打砸过往车辆,寻衅滋事的6名违法嫌疑人依法拘留。
9月18日,临沂市区某酒吧韩某某、张某、刘某某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吴某某、郑某某、姚某某6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用矿泉水瓶等物品打砸过往车辆,寻衅滋事,不服从执勤公安民警劝阻、制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9月19日,上述6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拘留。目前,公安机关正依法对其他违法嫌疑人进行调查。
临公宣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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