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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共停车位商户私自占用 查处车位"私有化"
  • 临沂网
  • 2012年07月25日14:06
  • 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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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门店私自占用的公共停车位。

 

  2012年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比往年新增7000余个公共停车位,但一些商户却将门前的公共车“私有化”。针对此类情况,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2012年以来,临沂市城管支队直属一大队经过详细调研,在临沂市区有条件的路段加大了人行道临时停车位的施划力度,比往年新增了7000余个公共停车位,这样的措施本对市区紧张的停车泊位起到有效缓解作用,但执法人员在日常抓拍违章停车时却发现,很多驾驶员仍然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甚至是盲道上,闲置的停车位却在车辆停放不远处。

 

  据驾驶员陈先生年反映:“之所以不能‘进位停车’,关键是这些本应属于公共的停车位被商家私自占有,就算停车位闲置也被随处可见禁止停车的牌子阻挡,没办法停车,只能将车辆停在人行道上。”和陈先生碰到一样情况的市民不在少数,尽管知道城管执法人员会对车辆抓拍、罚款,但还是心存侥幸,抱着办完相关业务抓紧时间走的想法,如果真被抓拍了,只能自认倒霉。

 

  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在市区各主要路段上看到,陈先生反映的现象确实存在:如有的饭店门口派专人看守停车位,不到饭店就餐者一律不准停;有的银行将不在本行办业务的车辆贴上告示“非在本行办理业务者禁止停车”;有的商家干脆用隔离墩、水桶、拖布等占据着停车位,看似停车位已经被“门前所有制”了。车辆不能进位停车,只能停放在人行道上,严重影响人行道甚至是盲道的畅通,而车辆因此被抓拍,又会给驾驶员带来经济损失。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提醒广大商家门店:人行道临时公共停车位由城管部门施划并提供给广大市民,尽管在商户门口,也属于公共停车泊位,请广大商家门店不要把公共停车位“私有化”。在以后的工作中城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如发现仍有私自“占位”的行为,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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