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2年06月28日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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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网讯 临沭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理念,以“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为工作主线,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领导重视。成立以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发改、经信、监察、司法等10个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环境保护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强化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保障。由县政府下达《临沭县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至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求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联防联控、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措施得力。(一)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将铅蓄电池、铅冶炼企业的整治作为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坚持“严控源头、淘汰落后、清洁生产、严格管理”的原则,全面规范和提升铅酸蓄电池行业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加强废水排放工业企业监管,确保出境控制断面稳定达标;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的清理整治力度,切实做好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内的畜禽养殖场以及养殖户的清理整治工作。(三)加强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监管。重点加强对城区范围内的燃煤电厂、集中供热锅炉及燃煤锅炉的环境监管,深度治理大气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宣传到位。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行企业环境行为定期公布制度,公开环境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五、反馈及时。对环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重点信访案件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通过召开环保专项行动分析会,及时将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并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彻底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通讯员 张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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