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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7日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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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我们没有执法权 城管:我们取证有些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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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枝被砍后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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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枝被砍后留下的痕迹。
尽管行道树不仅可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还可以荫庇行人、减轻噪音,然而,种种益处却无法阻止伸向树木的黑手。6日上午,本报连续接到市民反映,称市区许多道路两旁的行道树遭人破坏,很多刚长的枝桠被砍掉,仅剩下一个孤零零的树头,让人扼腕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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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剩下树的主干。
随后,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在市区洗砚池街与通达路交会处往南通达路东侧,记者发现原本葱郁的绿化树有的被砍光枝杈,有的被掰断树枝,就连一棵小树也难逃厄运,活生生被砍去了半边,树上还能清楚地看到新砍伐的痕迹。另外,胜利小学附近的几棵行道树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
采访中,有市民告诉记者,有些商铺老板为了方便自家生意,嫌弃树枝树叶遮挡了招牌,影响生意,便私自对行道树下了“黑手”,乱修剪、乱砍伐的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一些沿街的小饭店为了图方便,向行道树下、绿化带里倒泔水、污水,还有一些烧烤摊就在行道树下做生意,致使一些树木在烟熏火燎当中枯萎甚至死亡。“看着好好的树就这么被人糟蹋,真是让人惋惜。”对于绿化树木屡遭破坏的现象,许多市民感到非常气愤,纷纷指责破坏者的无德行为。
看着眼前“残缺不全”的行道树,谁能来救救它们呢?6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负责市区行道树日常养护工作的兰山区住建局园林办公室,一名园林办养护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时常接到行道树遭人破坏的举报电话,但苦于没有执法权,工作人员也只能将情况反馈给具体负责该路段行道树养护工作的园林公司,由他们进行调查后与当事人进行协商,但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随后,记者又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取得了联系,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山东省绿化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修剪、破坏树木。擅自砍伐树木的,可以立案查处,对未经审批从事上述行为的当事人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先行向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树木赔偿费,待缴纳完毕赔偿费后再向城管部门上交按照赔偿费的一倍至三倍的罚款。但在具体执行中却遇到取证难的问题。
“在绿化监理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很多道路两边行道树被无故砍伐的情况,但工作人员到现场取证时,却发现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何人所为。甚至有些当地居民虽然知道情况,但因为不愿得罪人而不愿出面作证。”这名工作人员有些无奈地说道。
对此,本报提醒市民,无论是绿化树木,还是花花草草,市民都应爱惜它们,当面临不法分子企图破坏树木时一定要及时通知城管部门保护树木,举报电话为0539-8156110。
记者衣方杰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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