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环保局加强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 临沂网
- 2012年05月11日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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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网讯 临沭县环保局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证件使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严格执法证件监督管理,我局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确使用规定。加强执法证件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必须携带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表明身份,亮证执法。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不得将执法证件交他人使用,或越权在非公务活动中使用,并规定若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
二、加强相关培训。一是制定培训计划,按照每年不少于15天的培训要求,对执法岗位开展专业执法培训和综合执法培训;二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要求,安排专人参加市、县法制办举办的相关培训,熟练掌握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等业务。
三、严格日常管理。对离开执法岗位和过期证件按规定进行收缴上交;对不符合申报规定的坚决不予申报;对违反执法纪律的交予上级部门给予暂扣或吊销执法证处理。
通讯员 张皓原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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