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新农合住院标准有新规范
- 临沂网
- 2012年04月25日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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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记者从临沂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新农合住院管理及报销制度,临沂市卫生局将对新农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和整改。
临沂市自新农合启动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监管过程中,也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挂床住院、小病大治、乱检查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新农合工作,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临沂市卫生局将对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病人住院指征,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病人严禁收住院。参合农民入院后,须由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对参合患者身份进行核实,并实行主管医护人员双人签字。
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病人时,要根据病人情况进行适度的检查和治疗。严禁超出病情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重复收费和“小病大治”。特别是坚决杜绝巧立名目进行检查等行为的发生。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严禁向参合农民做“免费检查”、“免费治疗”、“免费住院”或“缴纳少量费用住院治疗”之类的承诺和广告。凡是定点医疗机构自行优惠和减免医疗费用的,需先进行减免费用,再按新农合政策规定报销。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扩大新农合宣传,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记者 张帆 周广聪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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