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6月01日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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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为组织好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基础上,根据《山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制定《临沂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突破年”部署要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全市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主题文艺晚会活动
1、活动时间和地点:5月31日在人民广场举行。
2、活动内容:(1)“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2)市领导为安全生产服务队授旗;(3)举办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文艺晚会。
3、组织单位:市安委会主办,临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承办。
(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5日。
2、活动内容: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安委会要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商贸物流、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水上作业、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形式,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6月3日,在市人民广场举办事故案例展,市安监局、公安交警支队、公安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质监局、住建委等单位设置事故案例展板(具体布展位置见附件1),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3、组织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委会。
(三)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和地点:6月10日上午在人民广场举行。
2、活动内容:(1)安全文化书画展;(2)书画家现场为市民书写安全寄语;(3)“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万人签名活动;(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展;(5)编辑《临沂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专刊)》,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等,免费发放到市民手中;(6)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咨询、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等。
3、工作分工: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结合自身特点,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播放音响。各单位于6月11日上午9:00点以前进入宣传站。各宣传站点悬挂“xx单位安全生产月宣传站”横幅。市安监局、公安(交警、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质监局、住建委等单位设置事故案例展板、挂图。市气象局负责广场东侧悬挂4个氢气球、标语。咨询日各单位展台具体位置详见附件2。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市领导活动安排。
4、组织单位:市安委会主办。
(四)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进行安全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集中开展一次下基层检查活动,深入到所属企业、厂矿、社区、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组织单位:市安委会主办,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县区安委会承办。
(五)组织百支安全生产服务队下基层活动
1、活动内容:由市、县各行业部门分别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专家及安全监管人员等组成服务队,深入到所属企业、厂矿、社区、学校、农村,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等形式,直接向企业职工和基层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市有关部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道路交通、消防、水上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方面分别组织10支服务队,每个县区组织10支服务队伍。
2、组织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安委会。
(六)举办全市安全培训机构讲课比赛
(1)活动内容:为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培训教学质量,在全市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中,开展教师讲课比赛。比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先由各县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组织选拔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里的决赛。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组织单位:市安监局。
(七)开展“我与安监”征文活动:
以“我与安监”为主题,在全市安监系统内开展征文活动,作品以反映安监系统精神风貌的散文、诗歌、小说、报告文学、小品文等为主。优秀作品将在《临沂安全生产》上刊登。
2、组织单位:市安监局。
(八)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和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国发〔2010〕23号文件、鲁政发〔2010〕77号文件和我市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为主,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和知识竞赛活动。5月份在市安监局等网站刊登试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可通过各种媒体登载答题内容,自行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动员相关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答题活动,并将答题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为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答题活动成果,在全市举行知识竞赛活动。比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先由各县区组织选拔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里的决赛。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组织单位:市安委会主办,临沂供电公司承办。
(九)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安全经营建设行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为了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察队伍标准化创建活动。
2、组织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安委会。
(十)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活动内容:为推动我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临安监发〔2011〕44号),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做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月”期间,命名一批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2、组织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总工会。
(十一)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
1、活动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集中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其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企业,按照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临安监发〔2011〕42号),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加强班组长培训,培育推广典型,采取事迹报告会、现场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四项活动、四项建设”,杜绝“三违”现象,推动岗位达标,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各煤矿企业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组织参加煤矿安全知识竞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先进事迹报告会和观看电影《金牌班长》等活动。
2、组织单位: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煤炭办,各级安监、工会和团组织。
(十二)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及巡回演讲活动
1、活动内容: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营造浓厚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5月中下旬由各县区安监局推荐2名优秀选手参加市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月中旬选调参加市演讲比赛的优秀演讲人员赴各县区进行巡回演讲。
2、组织单位:市安监局主办,山东省交通技术学院承办。
(十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在6月份第三周继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委会要结合实际,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水上运输、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或演习)。全市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一次井下撤人演练。5月底前,市安监局将组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方案进行调度抽查,并在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选择到一至三家企业进行演练指导观摩。6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材料,报送政府相关部门。
2、组织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安委会。
(十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市总工会和市安监局在全市各类企业集中组织开展以“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
2、组织单位:市总工会、市安监局。
(十五)开展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创建活动
1、活动内容:团市委和市安监局在全市各大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集体中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
2、组织单位:团市委、市安监局。
(十六)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为内容,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专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可参加。各县区自行组织选拔赛,并推荐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市决赛。
2、组织单位: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主办,临沂技术学院承办。
(十七)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活动
1、活动内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酒后驾驶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改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等“六类道路交通条件”,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组织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
(十八)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突破年”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新闻媒体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和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突破年”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突破年”活动的不断深入。市里组织临沂日报、临沂广播电视台和沂蒙晚报等新闻媒体对基层安全生产进行采访。要求各新闻单位采取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突破年”的宣传密度,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组织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和市安监局。
四、各县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市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中央、省驻临沂和市属企业活动安排
各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各县区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督促检查。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上一堂安全生产课。全市所有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都要组织开展一次以国发〔2010〕23号、鲁政发〔2010〕77号、临政发〔2011〕28号文件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培训,并将本单位培训情况报当地安监部门同时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二)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组织企业职工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采取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等形式,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开展一次演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水上运输、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或演习)。
(四)参加两个答题。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和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通过答题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四个创建。一是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十佳”班组及班组长创建。通过加强班组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班组规范化、班组队伍建设及班组长现场管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 xA*_^ ,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二是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通过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员工的素质提高,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根本的转变。三是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围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年活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电力、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集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充分发挥青年员工的活力,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提高青年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鲁政发〔2010〕77号、临政发〔2011〕28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突破年”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突出重点。各县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中介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重点抓好“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和企业安全班组创建、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从6月1日至30日,在各乡镇(街道)、社区、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开动“安全生产月”宣传公交车等。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辖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安排市区路口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户外电子显示屏安全生产宣传口号的播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市内公交车、出租车的宣传。市住建委负责建筑工地或待售小区周围的广告栏至少有一块宣传安全生产。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在市行政中心电子屏幕及宣传栏的宣传。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分别向用户连续发送两次安全生产月宣传信息(具体内容可与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区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12日和7月4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晓晨,联系电话:8038911。
根据市安监局活动安排,活动日期有可能变动,请大家以最新活动日期为准。
来源: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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