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5月30日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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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继200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暂缓执行后,这次四部委联合发文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车上路行驶,安全隐患突出,要求各省制定整改规范。
《通知》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要求各地警方要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国标。
消息披露后,中国最大的“草根产业”陡陷窘境。截至去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最大民生交通工具。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将面临禁止“上路”。按整改要求,时速达30km/h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被划为电动摩托车范围,这意味着将大幅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国家电动自行车质检中心副主任黄晓东介绍,国内对电动车自行车产业的分类管理是大势所趋。“有条件的企业应将重点放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上”。
江苏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陆金龙表示,低碳绿色的电动车产业仍有巨大前景。“我们建议相关部门酌情考虑实施事项,比如对存量电动车采取软着陆等方式,给企业一些缓冲时间”。
目前各省市电动自行车均停止发放车牌,相关主管部门正陆续与企业及协会调研商讨实行事宜。
29日,济南一位电动车销售商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马力强、时速快、“吨位”高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市场主流产品。“许多乘客到店里,先问的不是安全,而是车速有多快。”
所谓“国家标准”,是指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而目前电动车市场上,很少有最高时速在20公里以下的。“如果都在20公里以下,还不如蹬自行车。”
“淘汰超标电动车是好事,这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但政策和百姓需求是有出入的。”省城一家电动车销售企业的负责人说。
对于“淘汰超标电动车”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从去年开始就陆续在业界传开,这给电动车的销售带来了不小的压力。“限期淘汰将会对一些厂家的生产计划有限制。” 电动车在城市交通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一直让交警头疼。 济南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据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的,应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这些电动车又不在国家工信部的目录之内,根本没法挂牌。
对于“限期淘汰”的最终目的是否能实现,该人士表示不好判断。“淘汰超标电动车,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源头管理,在生产标准上严格限制。如果等超标电动车形成市场,管理的难度就会很大。”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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