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不年检将撤销登记
- 临沂网
- 2012年03月15日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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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韩纪功 通讯员杨西高)近日,临沂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将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社会组织,其中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依法给予撤销登记。
此次年检范围为凡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社会团体将着重检查是否有规范的章程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否存在两个社团一套办事机构问题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将着重检查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专职的财会人员,并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是否有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问题等。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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