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临沂最低工资标准3月起提高 兰山等区1100元 各县950元

  11日,记者从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2012年3月1日起,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150元。

 

  据了解,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的临沂市最低工资标准中,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8元;各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7元。

 

  近日,山东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2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240、1100、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3元、11元、10元,调整时间从2012年3月份以后执行。2012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15%,上线22%,下线6%。

 

  经过最新调整,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各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记者 张帆

 

(责任编辑:宁宁)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