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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7日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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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何金洧 通讯员 陈兆永) 葛某刚买了3个月的雪佛兰轿车放在楼前被烧成废铁,临沭县公安局根据小区监控录像摸派侦查,于2月21日将这起烧车案件破获。令民警和车主不敢相信的是,点火者竟然是不满9岁的儿童小L,原来他只是觉着点火好玩。2月24日,经办案民警协调,小L的父母与车主葛某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2月18日晚7点半,临沭县城西一小区内浓烟滚滚,葛某停放在8号楼前一辆雪佛兰轿车被大火吞噬,尽管消防官兵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将火扑灭,但轿车的发动机等部位已被火烧化。赶到现场的临沭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副所长季忠义连夜带员排查,该局刑侦大队技术科民警会同勘查现场。在排除轿车自燃的前提下,民警分析是有人纵火。
从2月19日到21日,办案民警连续三天投入侦查。民警调取该小区和毗邻居民区的监控资料,根据监控资料分析比对,民警发现该轿车在着火前有个跟车差不多高的儿童走过,该儿童手里提着一个袋子,着火前曾在小区门口与2名儿童说话。民警和居委会干部从大量的适龄儿童中找到这2名儿童。据这2名儿童反映,他们也不认识这个儿童,只知道他住在这个小区。民警根据户籍资料,逐户进行核查,最后发现一名疑似儿童。经过反复比对,民警确认小L就是点火的儿童。当民警带着监控资料找到小L的妈妈,小L的妈妈肯定地说,在小区门口跟2个孩子说话的就是自己的儿子。当民警把真实情况告诉小L的妈妈时,这位女士惊得瞠目结舌。
原来,2月18日晚,小L走下楼去取奶,他先来到一辆白色轿车前,从兜里掏出纸团,点着放到雨刮器上。小L见火没有点着,就走到7号楼点了第二辆,还是没有点着。他最后来到8号楼前,把点着火的纸团放到一辆黑色普桑轿车前面玻璃上。后来到一辆雪佛兰轿车前,这次他用火引着了车前保险杠上拴的红绸子,结果红绸子引燃了轿车……
因小L是个孩子,系无行为能力的儿童,但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小L烧车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从孩子的日常行为习惯开始,对孩子加强方方面面的安全教育,愿更多的父母从小L玩火烧车的事情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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