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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城镇管理实行责任区考核 不合格就扣除保证金

  近日,《兰山区城镇管理责任区考核办法(暂行)》正式下发。

 

  《兰山区城镇管理责任区考核办法(暂行)》考核以镇、街道为单位。考核分值为1000分,分为基本工作和交办任务考评。其中基本工作包括“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道路维护管理、工地管理、农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其中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要求城区、镇区主次干道、村社区主要街巷路面无卫生死角,无瓜皮果屑等废弃物;市容市貌管理方面,要求主次干道两侧无乱贴乱画、野广告等;道路维护管理方面,要求城区社区街巷硬化平整、排水通畅,镇区主次干道路面无坑洼。

 

  兰山区将成立由建设、城管、环保、工商、交警、交通等部门18名成员组成的城镇管理责任区考核领导小组,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每月4日前,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据日常考核成绩和定期考核成绩,以及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量化成考核分值,排出名次。年终依据每月考核总分计算年度平均分,按得分情况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各街道按年度交纳50万元的保证金,各镇交纳30万元保证金。年度考评为优秀的,区政府全额退还保证金,同时给予表彰;凡评为合格的,全额退还保证金;评为不合格的,扣除全额保证金,并给予工作警告。

 

  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媒体曝光的无人管理小区问题、社区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由考核领导小组派人员到现场核查,并根据职责分工,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按考核标准扣分外,由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由有关单位代办,相关费用由直接责任单位承担。

 

  记者 朱建丰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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