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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约会点火取暖引大火 提醒:山林户外郊游忌带火种
  • 临沂网
  • 2012年02月08日09:55
  • 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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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当天,郯城县的一对情侣相约到马陵山“踏春”,为取暖点燃干草,结果引发山林大火,点火男子因涉嫌过失引起火灾罪被郯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4日中午,郯城县高峰头镇的左某和女友侯某一起来到红花镇的马陵山上游玩。由于刚刚立春,加上风大,山上十分寒冷。两人走了一段后感觉有些疲倦就停下来休息,左某为照顾女友,把周围的干草堆在一起点燃给女友取暖。燃起的火苗引起了护林员的注意,护林员对着两人大喊,但由于距离太远,沉醉于二人世界的两人根本没听见。休息差不多了,两人将火扑灭继续往前走。在两人再次歇息准备点火取暖时被护林员追上制止,没想到之前看似扑灭的火因风而起,重新燃烧起来。护林员督促两人一起扑救,但此时火势已难以控制,护林员立即拨打电话求助。

 

  红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现场,组织群众奋力救火,终将大火成功扑灭。扑救工作完成后,民警详细查看确无暗火遂将已被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左某带回派出所。经了解,此次被烧的山上多是刚栽植一年的松树幼苗,由于去冬今春天气比较干旱,树苗成活极为不易,而这次过火面积达64.2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余元。在看守所里,左某对在山上点火造成的后果很是后悔,后悔自己不懂山林防火知识、不懂法律,本想约会一下为感情升温,没想到却烧毁了大片山林触犯法律。

 

  办案民警提醒前往山林户外郊游的群众,山火一旦燃起,难以扑救,切忌将火种带入山林,防止引发山林火灾。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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