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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人讨薪不成施暴力 捅伤老板涉嫌故意伤害被批捕
  • 临沂网
  • 2012年01月11日08:29
  • 琅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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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苍山县的小华(化名)及女友和弟弟三人一起到临沂市兰山区的一家塑料厂打工。11月25日下午,小华他们三人向厂子提出要辞职,兄弟俩人后来又一起来到工厂办公室要求结算工资,但工厂老板说要到过年才能结清。此时小华就掏出随身带的不锈钢的蝴蝶刀,要求工厂老板结清工资;小华的弟弟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玩具枪指着老板的儿子要求立即结算,双方争执不休动起手来,当工厂老板欲夺小华手中的刀时,小华用刀乱捅一气,捅伤工厂老板父子俩,工厂员工将小华兄弟俩按在地上制住。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小华带到派出所。后经法医鉴定,工厂老板的右前臂和右大腿被捅伤,构成轻伤,老板的儿子身体多处皮肤损伤,构成轻微伤。

 

  2011年12月6日,兰山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提请批准逮捕小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审阅案卷后又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小华时得知,该塑料厂共欠小华他们三人大约一万块钱的工资。检察官向小华阐述了我国刑法关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指出小华用非法手段讨要工资将要受到刑事处罚,小华此时虽然悔恨,但因已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最终小华被依法逮捕。

 

  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提醒:由本案可以看出小华本是被拖欠工资的弱者,应予同情,但其遇到侵权行为时不是寻求法律帮助,而是用暴力去解决,结果最终是害人又害己。现在正处于岁末讨薪要债多发时期,此案对拖欠工资的劳资双方均是一个警示。


 

(责任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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