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1年05月21日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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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笔者在下乡调研时了解到,修水县山口镇外出务工人员吴向九去年回乡后,先后承包了附近村子里的2600亩水田种植水稻,并带动当地近百户农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投资200余万元购买了各种农机具,实行机械化生产,大大提高了集约化生产水平,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外出务工多年,去年年底回家后,我下定决心一次性承包两千多亩水田,这得益于县政府出台了《修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行办法》,不仅保障了种植大户的合法权益,还实行了奖励政策,让我们种田人吃下了定心丸。”
前几年,由于农户土地分散,种植面积小,收入低,大量的劳力外出务工,不少农田撂荒。县人大代表为此提出建议,要求县政府出台土地流转办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促使土地提质增效,杜绝土地抛荒现象,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县政府认真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出台了《修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农业用途,受让方具备农业生产能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坚持“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效益最大化”等5条原则。流转形式要严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规定,采取法定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该办法还对如何收集和发布流转信息、双方对接洽谈、签订和鉴证流转合同、办理流转登记、监督履行合同、纠纷调解仲裁、资料归档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使土地流转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以奖代补”,对连片300亩以上一次性奖励100元/亩,连片100亩以上一次性奖励50元/亩。
该办法实施后,不少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回乡创业,通过村组协调,流转大片土地种植茶叶、蚕桑、水稻、蔬菜,规模化生产所带来的“蝴蝶效应”让大家充满了信心。(余武)
来源 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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